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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出台平面设计作品版权保护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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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知识产权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了解到, 深圳市出台了《深圳市平面设计作品版权保护办法》,并推出《深圳市平面设计作品委托合同》和“数字设计作品备案中心”,构建了对深圳平面设计行业行政保护、合同规范、技术支持三位一体的组合保护体系。 据统计,目前深圳有约3万名平面设计人才,规模居全国前列,专业设计机构上千家,年产值达6亿元左右。如果将平面设计和与之相关联的部分广告和包装印刷的产值计算在内的话,2006年产值达成110多亿元人民币。
据了解,《深圳市平面设计作品版权保护办法》突出了创作过程的版权保护,鼓励采用合同范本订立合同,同时建立起创新作品的备案制度。尤其加强维权援助工作,当事人可向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书面报告案件情况并编成宣传培训材料,相关费用可从深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中宣传培训项目列支。
同时,深圳数字作品版权管理系统建设也正式启动。该系统由深圳市知识产权局委托市知识产权事务中心设计建设,并运行管理其基础平台,对各类数字作品都将进行分类备案管理。此外,版权保护时间戳技术也在该管理系统中应用,此技术可以对任何存储格式的电子作品的某时刻存在真实状态做出权威的证明,为版权管理部门进行作品登记或备案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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